大足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年)发表时间:2018-08-02 09:56 全国文明城区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最高级别荣誉称号,也是最有价值的无形资产和最重要的城市品牌。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是推动大足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是满足全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有效途径,是促进干部转变作风、干事创业的重要举措。2018年2月,我区荣获“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提名城区”称号,实现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的良好开局。为组织和动员全区上下再接再厉、乘势而进,在2018-2020创建周期内深入扎实开展创建活动,力争于2020年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四个全面”的总要求,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四个扎实”要求,以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主题,以提升市民文明素养和城市文明程度为主线,推动公民思想道德教育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全面建设“美丽大足幸福大足”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和深厚道德滋养。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思想引领。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完善载体、充实内容、创新方法、持之以恒,夯实创建工作的共同思想基础。 (二)坚持科学统筹。全面开展各项群众性创建活动,强化建设与管理并重,大力促进区域、城乡的协调发展,促进城市软、硬环境建设的共同推进,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坚持以人为本。把服务人民群众、满足人民群众利益需求、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四)坚持群众路线。把创建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创造更多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新载体,最大限度地吸引群众参与,让创建活动成为全体市民参与的自觉行为,引导人们在活动中实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 (五)坚持长效管理。在创建实践中积累经验、完善机制,围绕提高创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水平,创新工作体制机制,巩固成果,狠抓整改,弱项做强,强项做优,努力实现标本兼治、长效管理,不断开创文明城区创建工作新局面。 (六)坚持地方特色。在努力实现创建工作全面达标升级的同时,突出大足特色,力求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文精神、生态环境、城市面貌、文明创建等方面打造亮点、形成品牌。 三、工作目标 巩固全国文明城区提名城区创建成果,力争通过三年扎实有效的创建,到2020年建成全国文明城区。 四、主要任务 根据全国文明城区测评指标体系,我区本轮周期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一)建设牢固的思想道德基础。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坚定“四个自信”,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中国梦”等宣传教育。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以“精品讲座”“名嘴龙门阵”“专家走基层”“院坝微宣讲”“读书交流会”等活动为总抓手,结合弘扬我区石刻文化、五金文化、重汽文化、海棠香国文化、革命文化,积极推动理论普及。积极开展道德模范、时代楷模、“身边好人”和“感动人物”等先进典型的培育、推荐和学习活动。成立道德风尚基金,建立完善帮扶机制,形成学习、崇尚、争当、关爱、礼遇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落实《重庆市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工作方案》,以抓好移风易俗为重点,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餐桌文明”“邻里守望”“文明交通”“文明旅游”等行动,培育社会文明风尚。 (二)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经常化、制度化。扎实开展“治庸治懒治散”等专项行动,以“转作风、促落实”为主题,大力整治不思进取、碌碌无为、消极懈怠、不敢担当、办事拖沓、纪律松弛等“慵懒散”现象,着力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干部执行力,确保中央、市、区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压缩审批时限,减少审批事项,优化审批程序;围绕规范政务行为,编制政务公开目录,建立完善和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制度;利用政府网站有效开展公共服务,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落实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建立便捷高效的群众来访回复处理机制。 (三)建设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以居民法制学校、中小学校、企业、农民夜校等为中心,推动“法律八进”活动纵深发展,并创建示范点。有效开展法律援助与服务。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法律援助工作站、妇女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民工工资拖欠投诉中心等协调机制的积极作用,加大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进城务工人员等特殊群体的权益维护。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加强机关、学校、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群组织建设。规范社区民主建设与管理,清理村规民约,依法提高自治水平,创新和完善社区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方式,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四)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发布管理、信用联合奖惩等工作,明确各部门责任,做到企业信用信息征集有据可依,逐步推动同一企业在不同行政部门之间信息的融合与共享。大力开展文明诚信服务。重点在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开展文明诚信服务。开展诚信市场创建、诚信经营户评选活动,在出租车行业开展“雷锋的士”主题服务活动,在医疗卫生行业开展“医者仁心”主题文明行风活动等。在公安系统开展“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执法公信力”专项行动,建立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结合全区“三治”行动,有效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行为。 (五)建设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广泛宣传市民文明守则,提高市民文明意识。打响大足石雕、万古鲤鱼灯、中敖火烧龙、石马狮子舞、三驱“面人”、手工竹编等“民间特色文化”品牌,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建立科学普及场所,开展科普活动。倡导文明行为,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以“不文明行为随手拍”、“交通礼仪进万家 文明微笑满渝州”、“礼让斑马线·文明我点赞”、“大足礼让日”、“中国梦 文明行 我是大足小交警”等活动为抓手,推动形成“文明出行、守法礼让”的良好社会风尚。完善见义勇为人员认定补偿机制,倡导见义勇为良好风尚。持续开展“图书进校园”“图书漂流”“农家书屋”“少儿读书郎”等活动深入推行全民阅读。 (六)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积极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教育实践,运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清明祭英烈、学习和争做美德少年、向国旗敬礼、中华经典诵读等活动。广泛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措施扎实,氛围浓厚,成效明显。开展“我的中国梦”教育实践、美德少年榜样学习、中华经典诵读等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实践活动。以城乡社区市民学校建设为抓手,开展“留守儿童代理家长”、“结对帮扶留守儿童”、“爱心大妈”、“四点半课堂”等特色活动,实现“一校一品”。充分发挥多方力量,持续关爱帮扶困难家庭、流动人口家庭未成年子女。持续开展“护苗”行动,抓好校园周边文化环境整治,取缔“黑网吧”,全方位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 (七)舒适宜居的生活环境。实施外立面整治、夜景灯饰提升、特色街区(路段)打造、社区文化打造、空中挂线整治、家禽屠宰整治、老旧社区整治、农村场镇整治、重要路段整治、重点区域整治、重要场所整治等行动,对市容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实施“全民动手治家园”行动,积极推进垃圾分类试点,招募市政志愿者开展治理家园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文明街区我爱它”行动,开展“洁净家园齐动手”、“美化社区齐参与”、“文明楼院”评比、“向不文明行为说‘NO’”等活动,增强邻里感情,提升社区群众文明意识。积极构建“四位一体”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确保灾害救助及时有效、特困群体关爱到位、低保发放准确规范。 (八)建设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按照立体防控总体要求,强化社会治安防打体系建设。强化公共安全管理,加强隐患排查整改,提升安全监管力度,确保全区治安大局平稳。开展“四打击四规范”、食品药品行业道德领域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严把食药品安全关。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餐饮服务食品示范单位、药品安全示范单位星级单位、餐桌文明示范街(店)等创建活动。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建立减灾、防灾、救灾综合协调机制和灾害应急管理体系,并加强突发事件预案管理。积极推进全国减灾示范社区建设。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重大安全事故风险“一票否决”制度,以坚决防控较大及以上事故为工作核心,抓责任落实、抓专项整治、抓检查督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和任务落实,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 (九)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加强濑溪河、太平河全流域污染综合整治,强化城乡饮用水源保护,建立健全全水环境质量综合管理体系,确保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及时查处工业、建筑施工、商业音响、机动车辆等噪声,营造宁静生活环境;开展节点绿化、社区绿化、花台绿化、边坡菜地、裸露泥地等整治行动,提升绿化覆盖率;抓好城市绿化工作,不断提高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等指标。按国家规范划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且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辖区内无劣于Ⅴ类水体,城市建成区内没有黑臭水体。加强城市环境管理,完善生活垃圾处理、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措施。开展垃圾站、果皮箱整治行动,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垃圾箱合理布点,优化功能,分类收集垃圾。 五、实施步骤 (一)2018年为“对标攻坚年”,重点抓好安排部署、攻克重点、突破难点、指标达标等工作,迎接第一次中央文明办测评。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开展测评指标大培训大宣传,全面推进各项创建工作,在全区形成浓厚创建氛围。 (二)2019年为“补差提档年”,重点抓好查找问题、补齐短板、形成特色、提高水平等工作,迎接第二次中央文明办测评。对照测评体系,查找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机制,积极开展创建活动,推动市民文明素养和城市文明程度明显提升。 (三)2020年为“冲刺决胜年”,重点抓好巩固成绩、提档升级、全面冲刺、收官决胜等工作,迎接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综合测评。总结前两年创建工作,巩固成绩,创新特色,形成品牌,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提档升级,让城市成为人们追求更加美好生活的有力依托。 六、保障措施 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要采取有力措施,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明确分工,层层落实,确保各项创建任务高水平完成。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各部门要把创建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摆到突出位置,建立起“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开展“党员助推、干部助推、学生助推、物管助推、社会助推”等“五个助推”活动,加强协调互动,形成强大合力。 (二)加强责任落实。对照《全国文明城区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和本方案,细化、量化指标任务,分解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和具体责任人。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对在创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影响创建工作顺利进行的单位和领导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三)广泛宣传发动。加强创建文明城区工作的新闻宣传、文艺宣传、社会宣传、网络宣传,不断扩大创建工作的发动面、覆盖面,采取多种形式让群众了解创建工作情况,广泛争取市民对创建工作的支持,使广大干部群众更广泛、更自觉地参与到创建文明城区工作中来。 (四)加强监督检查。定期组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创建工作,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创建办定期组织专项督查。通过设立投诉电话、网上意见箱、群众信箱、行风热线、调查问卷等形式,让群众评价创建成效,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新闻媒体要发挥监督作用,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不文明现象进行曝光。 (五)加大投入力度。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的各项创建项目和创建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确保重点经费及时到位。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政策,建立多元化的筹资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对创建文明城区提供人力和物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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