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区“山水之城 美丽之地”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工作方案发表时间:2018-09-13 09:56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扣“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要求,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发挥志愿服务功能,助推我市“山水之城 美丽之地”建设和我区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根据市文明委《关于印发重庆市“山水之城 美丽之地”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渝文明委﹝2018﹞6号)要求,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总体要求 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发挥志愿服务功能,建立完善守护绿水、守护青山等志愿服务队伍,设置生态文明传播、守护青山、守护绿水、城市提升、美丽乡村等志愿服务项目,开展系列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广大市民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为加快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助推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开展汇聚强大力量。 二、组织单位 区农委、区商务局、区司法局、区环保局、区城管局、区水务局、区文化委、区林业局、区旅发委、团区委、区妇联、区食药监分局 三、活动内容 (一)实施生态文明传播志愿服务项目,切实增强生态文明意识(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1.开展生态文明宣传引导志愿服务活动。成立生态文明传播志愿服务队,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农村、企业、机关、学校等大力宣传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的重大意义、目标定位、政策措施和重点任务,提升市民生态文明素养,增强市民节能环保意识。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团区委、各镇街 2. 开展“文明餐桌”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帮助餐馆、酒店、农家乐制作宣传“文明餐桌”的标识、海报等并上墙;定期举行针对餐馆、酒店服务员的文明礼仪培训,大力普及餐桌文明礼仪;定期举行文明酒店、餐馆评选活动,发挥榜样作用;组织志愿者深入餐馆、酒店,倡导市民用餐不抽烟、不大声喧哗、以“民以食为天,用餐礼为先”的文明餐桌礼仪,共同营造“微笑服务、尊重有礼”、“小餐桌、大文明”的餐桌礼仪氛围;引导广大市民、餐饮从业人员加入志愿服务队伍,大力传播“吃多少、点多少、吃不了就打包”的文明生活理念。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食药监分局、团区委、各镇街 3.开展“衣旧情深”闲置衣物再利用志愿服务活动。在城区各小区设置旧衣回收站,接收市民捐赠的旧衣服。组织志愿者将旧衣服统一分类整理、清洗消毒,并根据实际需求,送到需要的人手中。传播温暖,倡导爱物知恩、节用惜福。 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团区委、区妇联 4.开展“绿色出行——我是行动者”、“绿色包装——我是行动者”、“垃圾分类——我是行动者”等绿色生活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在商圈、广场、车站等人口密集的地方,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宣传活动等多种形式,倡导市民少开一天车、循环使用快递包装、分类投放垃圾,引导市民从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做起,逐步养成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二)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志愿服务活动,切实加强环境保护治理(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1.开展防治污染系列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开展防治大气污染、噪音污染、废水污染、白色垃圾污染等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在村(社区)开展绿色出行、低碳生活、节能减排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有关法规政策和防治措施,排查城区乱排乱放等环境违法行为,重点监督节假日期间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情况,对建筑施工工地、渣土车、露天烧烤、焚烧垃圾等污染环境行为进行劝导。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城管局、区城乡建委、各镇街 2.开展环保宣传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开展“践行绿色生活”为主题的环保法律法规普及、环保知识宣传、环保投诉咨询活动,发放《环保法律法规选编手册》、设置宣传台、展板,注重培养市民绿色生活意识,以低碳健康的生活方式参与我区生态文明建设。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3.开展景区环保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文明旅游志愿者到旅行社、宾馆、酒店、农家乐、民宿开展环保知识宣传,深入宝顶山、北山、龙水湖等景区景点开展保护环境、保护动植物、“把垃圾带回家”等志愿服务行动,引导游客文明旅游。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旅发委、大足石刻旅游开发区、龙水湖度假区管委会 (三)实施守护青山志愿服务项目,切实推进山脉综合整治(牵头单位:区林业局) 1.开展植树造林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依托“植树节”等时间节点,围绕我区巴岳山、龙岗山、插旗山等山脉开展综合整治活动,协助行业部门补绿山体缺口,修复矿山“伤疤”,并开展宣传活动倡导市民多植树多造林。 责任单位:区林业局 2.开展防火护林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在各镇街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安全知识讲座等形式,举行防火护林宣传活动,每座山落实专人负责定期巡山,劝导、制止违禁用火行为。 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各镇街 3.开展保护动植物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开展保护动植物宣传活动,倡导广大市民不破坏野生动植物栖息地,拒绝捕杀、购买、食用珍稀野生动植物。 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各镇街 4.开展山林监督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到各镇街开展乱砍滥发、乱搭乱建、盗猎等方面的法制宣传;组织志愿者协助执法机构打击滥砍、滥伐、盗猎以及自然保护区乱搭、违建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区司法局 (四)实施守护绿水志愿服务项目,切实加强母亲河保护(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1.开展水体清洁和整洁河(库)岸线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在濑溪河沿线、玉滩水库、龙水湖、上游水库等重要河流和水库排查、清除河库垃圾、漂浮物,巡查河道沿岸的污水直排情况,检查河道水体有无异味、河长公示牌是否完好,劝导、制止开垦岸边坡地种菜等不文明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劝导,向周边居民宣传水资源保护知识,号召自觉维护河库环境,共同打造优美的水文环境。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各镇街 2.开展河库监督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通过义务巡河、环境调查等形式,摸排畜禽养殖污水未经处理排放、城镇及农村居民生活污水直排和工业废水不达标排放等问题,协助执法部门排查非法码头、非法采砂、等污染隐患,逐步杜绝河库污染源。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各镇街 3.开展水质修复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广泛开展水质修复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市民科学开展增殖放流、岸线复绿等活动。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五)实施城市提升志愿服务项目,切实彰显厚重人文之美(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1.开展防治城市污染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通过知识讲座等形式宣传普及防治城市污染。组织专业志愿服务队伍通过监测监督等方式,参与工业、燃煤、机动车“三大污染源”治理,共同提升城市生活环境质量。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各镇街 2.开展净化家园志愿服务活动。依托“文明在行动 大足更洁净”工作,发展一批志愿街长、路长、巷长、楼长、店长,担当城市管理“最末梢”的志愿责任,劝导、制止乱搭乱建、乱扔乱吐、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牵乱挂等不文明行为。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各镇街 3.开展美化环境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通过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市民从家庭做起、从身边做起,为家庭增绿、为社区添彩。组织有专长的志愿者通过墙体手绘等形式,帮助城市老旧社区打造有大足特色的生活环境。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教委、区文化委、区妇联、各镇街 4.开展历史文脉传承志愿服务活动。鼓励、支持有专长的志愿者,借助石窟文化、海棠香国文化、文化遗址、诗词歌赋、民风民俗等文化资源,通过讲解、保护、传播、挖掘等形式,创新发展生态文化,助力构建有大足特色的生态文化体系。 责任单位:区文化委、石刻研究院、各镇街 (六)实施美丽乡村志愿服务项目,切实助推乡村生态振兴(牵头单位:区农委) 1.开展清洁庭院志愿服务活动。建立美丽乡村志愿服务队,组织志愿者定期深入农户家庭,帮助、指导农民将房前屋后清扫干净、柴草农具堆码整齐、衣物鞋被搁放平顺、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引导农民逐步养成良好生活习惯。 责任单位:区农委、各镇街 2.开展村容提升志愿服务活动。组织专业志愿者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绿化养护、河沟整治等志愿服务行动,深入乡村,帮助、引导农民在荒山荒坡、房前屋后、路旁水旁、闲置空地和公共场所栽种乡土树木、花草,逐步美化村容村貌。 责任单位:区农委、各镇街 3.开展绿色生产志愿服务活动。组织以农技专家、科普人员和种养殖能手为主体的农技志愿者,宣传过度使用化肥农药的危害,宣传有效利用秸秆、农家肥、沼气液等防范土壤重金属污染的办法,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保护乡村生态。为农民群众传授实用生产技术、职业技能,帮助其科学、绿色生产,不断提高增收致富能力。 责任单位:区农委、各镇街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协调联动。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牵头抓总,强化“山水之城 美丽之地”主题志愿服务活动考核督查工作,纳入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动态评价活动效果,并以区文明委名义定期向相关部门、各镇街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确保活动常态化开展。区文明办牵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研究情况、解决问题、推进工作。各相关部门和镇街要高度重视,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及时细化工作方案,为活动开展提供有力保障。区农委、区环保局、区城管局、区水务局、区林业局、团区委、区妇联,在8月15日前将工作方案报送区文明办;自8月起,每月20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区文明办。 (二)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山水之城 美丽之地”志愿服务队伍体系,成立生态文明传播、生态环境保护、守护绿水、守护青山、城市提升、美丽乡村、绿色生活等7支志愿服务总队,分别由区农委、区环保局、区城管局、区水务局、区林业局、团区委、区妇联牵头,加快完善“市级总队+区县分队+若干志愿服务组织”队伍体系;通过支持登记、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专业志愿服务组织常态化实施志愿服务项目,壮大工作力量。区教委、区民政局等单位,也要围绕主题活动工作重点,结合自身实际,优化志愿服务队伍。 (三)落实工作制度。落实志愿者岗前培训制度,为志愿者提供基本专业知识、安全知识、服务常识培训,切实提升志愿服务水平、服务效果。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会同区农委、区环保局、区城管局、区水务局、区林业局、团区委、区妇联等7个部门共同开展系列专题培训。落实志愿者保险保障制度,原则上,志愿者从事有安全风险的志愿服务,项目组织者必须为其购买人身意外险。依托“志愿重庆”信息系统(www.zycq.org),落实志愿服务记录制度。落实嘉许激励制度,褒奖有突出贡献的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加强系列“最美志愿者”等典型推选工作。 (四)营造浓厚氛围。依托自然资源基层管理单位、城市社区、企业、学校、景区、公共文化单位和有条件的乡村,建立一批志愿服务活动基地,主动组织、大力支持活动开展。用好公益广告、社区宣传栏等社会宣传阵地,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精准招募志愿者。充分利用互联网、报刊、电视、广播等媒体,立体宣传示范活动、典型人物、活动成效,营造人人关注、大家参与、共同推动活动开展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李 林 联系电话:43769076 邮箱:546578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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